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之“四、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000股,此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9.9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000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40,000,000股变更为56,000,000股(实际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计算登记为准)。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主营业务为非标自动化智能装配设备、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智能装备与消费电子类智能制造设备,可广泛运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建筑、医疗等多领域产品的智能生产制造,是实现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和高效化的关键装备。
在锂离子电池智能装备方面,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包膜设备、注液设备、氦检设备、开卷炉设备、热压整形设备、包Mylar设备、入壳设备等。
在消费电子类智能制造设备方面,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咖啡机检测线、香水喷发器组装线、剃须刀自动组装设备、光伏组件装配机等。
公司锂离子电池制造工艺中的十一段工艺,对应着十三款锂离子电池制造设备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展示如下表所示:
公司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建立覆盖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业务模式。公司依据对产品的前期研发投入、生产成本等因素制定产品价格,通过向客户销售智能制造装备、配件及提供升级改造服务实现盈利。
公司已建立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管理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控制,并对物料采购、订单管理、采购计划制定等进行了规范化管理,由采购部会同生产部、仓储部、品质部等部门,参与需求拟定、物料采购、来料控制及领用等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可分为标准件与非标件。标准件如电气控制元件、传动元件、气动元件和电机马达等,由采购部向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直接采购。非标件如定制机架、机罩、加工零部件等,由公司提供技术图纸或者规格要求,供应商按照要求生产
公司采购的劳务服务包括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和装配外包,且以劳务外包为主,劳务服务采购主要是为应对生产中出现的临时性、紧急性用工需求。劳务外包模式下,公司根据项目的工期、人员的配置情况,将部分项目中的非核心工序外包给劳务公司,核心工作仍由公司独立完成,公司劳务外包的岗位主要为安装和调试工序的装配电工和钳工;劳务派遣模式下,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务派遣员工外派至公司工作,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主要从事设备安装环节普通工人工作,属于非核心环节、临时性、辅助性的岗位。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供应商按照当月实际提供的人员总工时和单位工时价格与公司进行结算;装配外包模式下,公司将某一产品的部分模组外包给供应商,供应商进行装配与调试,公司按照技术约定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总价进行结算。
公司产品为非标自动化设备,需要根据客户生产工艺需求进行设计和生产,所以公司的生产计划根据销售订单确定,基本按照“以销定产”模式进行生产。收到客户订单后,公司首先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的结构与工艺设计,并输出物料清单指导采购部进行原材料采购,采购部按照物料清单安排物料采购,并向生产部传递物料交期:生产部根据物料交期与客户订单交期情况进行排产,物料基本齐备后,生产部根据公司制定的生产工艺文件对产品进行组装生产,品质部对过程异常及过程质量进行监控,确保产品按质按量完成;产品组装调试完毕后进行内部验收,并出具内部验收报告。对于具备特殊工艺需求的设备,会邀请客户到现场参与内部验收,验收通过后安排物流将产品运输至客户场地并进一步在客户现场调试至满足客户的生产需求。
公司的主要生产环节涉及结构与工艺设计、原材料采购、装配和调试。在结构与工艺设计阶段,公司基于核心技术将客户需求进行分解,并转化为详尽的机械设计图、电气线路图、PLC软件程序、生产工艺文件等,上述文件作为公司生产环节中的纲领性文件,用以指导后续原材料采购环节中的标准件选型与非标件加工、以及生产过程中的装配与调试,最终形成稳定可靠的产品并向客户交付。
公司有八个研发部门、工程工艺部及软件部。其中研发部为产品开发部门,根据设备开发的重点不同,负责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工程工艺部主要负责对新工艺设备进行工程化:软件部负责设备相关软件的开发与适配。公司研发分工明确,为公司产品高效、快速研发提供坚实基础。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以技术开发为基础,以成果转化和产品开发为重点,以高质量、高产能、多规格、多功能为研发方向,保障研发项目资金的投入,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新产品开发和订单产品设计开发为主,依据公司管理制度从市场调研、新技术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技术方案设计、评估、验证以及项目结题报告,明确各阶段的开发要求和要点,逐步展开研发工作。
公司主要向客户销售锂离子电池制造设备,销售模式全部为直销模式。受客户自身产品类型、产品工艺、生产需求的影响,该类产品专用性强,属于非标设备,一般为客户根据自身工艺与生产需要向公司定制。
客户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设备开发、原料采购、生产组装等,公司内部验收后在约定日期内将产品运至客户处,并安排人员调试,确保正常使用至客户验收。
公司主要客户的设备类订单通过参与招投标方式获取并定价,配件、增值及服务类订单主要是客户在已有设备销售的后续需求,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定价。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C3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的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代码3563)中的锂离子电池等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的设备的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产品所属领域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之新能源汽车储能装置制造(5.2.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产品所属领域为“5、新能源汽车产业”之“5.3.1电池生产装备”。
过去十余年,我国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经历了快速增长阶段,作为公司主要设备所处的锂离子电池制造装备领域,关键设备技术参数已接近国际标准。根据国家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显示,在产业界共同努力下,我国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锂离子电池生产国,建成了从上游关键材料到电芯制造、电池组装、设备制造的完备体系。到2028年,锂离子电池标准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实现产业基础通用标准和重点产品标准全覆盖。
近几年,我国国产锂电专机已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单个环节专机生产商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厂商在自己优势领域的份额较为稳定。未来,锂电设备厂商发展趋势是从专机到整线化,需要积极开拓锂电其他生产环节的设备以形成较强的整线)行业技术门槛提高
锂电池设备制造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融合运用了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电子电气、工艺设计等多学科知识,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对研发、设计、制造能力有较高的技术要求,需要设备制造企业充分掌握上述技术,并具备综合应用的能力。
同时,锂电池下游产品具有技术发展快、更新频率高的特点,市场和客户不断对锂电池设备提出新的要求。同一客户不同生产线的设备要求也不同,这就要求设备供应商能对锂电池生产工艺十分的了解,理解和掌握客户生产线的参数,能够在短时间内根据客户需要确定工艺参数、进行快速试制,并最终提供成熟可靠的自动化设备;
锂电池技术在快速发展中,设备一体化、整线化趋势显著,设备厂商需持续对设备进行迭代升级并延伸产品类别,扩大竞争优势。随着锂电生产工艺对精细化、稳定性的要求越高,锂电设备制造商为了满足下游需求,对其自身生产过程一体化、自动化、技术标准稳定化也越来越高。
公司深耕非标自动化设备领域,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产能集中在锂电设备领域,包括锂电池包膜设备、注液设备、氦检设备等13款产品,其中包膜设备为公司的核心产品。
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3年度,包膜设备市场呈现集中度较高,与头部企业绑定较深的行业特性,除本公司外,设备制造商主要为德尚智能、欧米加、科瑞技术、兴禾股份、泽诚自动化、嘉拓智能等,CR3达63%。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数据显示,公司蝉联锂电池包蓝膜设备领域市场占有率第一,占有比例逐年提升,领先优势不断扩大,2023年市占比达39%。
报告期内,除锂电设备外,公司建筑机器人、医疗机器人实现小批量出货,并新拓展了国内ICT龙头企业及家电龙头企业的合作。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保持核心业务的行业领先优势,提升其他锂电设备的市场占有份额,同时凭借非标自动化行业丰富的技术积累,在多领域进行业务拓展,积极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
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受动力及储能电池市场带动,2023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出货量886GWh,同比增长34.7%,主要原因:1)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958.7万辆,同比增长35.8%;2)海外新能源汽车产量超560万辆,带动国内动力电池出口增加;3)储能电池受海外市场带动,出货量为206GWh,同比增长58.5%。GGII预计2023-2027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1.2%,2027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911GWh。
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对应的产能达1280GWh,当年新增产能350GWh。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预计2024年中国锂电池市场的新增产能将在2023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主要是国内部分电池企业新建项目出现延缓或暂停,导致国内锂电池行业新增产能规模出现下降。预计2026年国内的锂电池产能建设将重新进入增长期(同时无效的低端产能将逐渐被出清)。
锂电池生产设备的技术更新伴随着锂电池技术工艺的进步而变化。综合来看,新的产线年的使用后,在产线参数、生产效率等方面往往难以跟上最新的生产技术工艺。为更好地适应新的生产工艺配套,企业往往需要对已有的旧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与产线升级。
结合企业的新增产能以及原有产能的迭代更新判断,预计到2027年中国锂电池产能将达2710GWh。
“锂电出海”是2023年度的行业热词,报告期内产业链各环节企业纷纷赴海外考察,以东南亚、非洲、东欧及南美(含中美洲)等区域为主,但受限于政治、文化等不同因素,真正落地的企业很少,多数仍处于市场调研阶段。随着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剧,GGII预计2024年将成为国内锂电池产业链企业海外集中“落地年”。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3年海外锂电池市场新增落地产能(包括日韩、欧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为120GWh。预计到2027年,海外锂电池市场新增落地产能将达190GWh,对应的2027年海外锂电设备市场需求将达590亿元。
随着锂电池产业技术的不断革新,锂电池向能量密度更高、充电更快、更加安全性的半固态、固态方向持续发展。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不完全统计,2023年国内共有15个固态电池项目扩产(包括公告、签约、开工等),公布投资总额超千亿元,其中百亿项目有8个,占比超一半。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3.90元。截至2023年7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83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4,492,919.22元,募集资金净额754,507,080.78元。
截止2023年7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2,445,509.58元,其中:公司置换截止2023年11月15日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26,023,107.1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2,445,509.58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3,604,026.10元、发行费用税费3,775,5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15,665,597.30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48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665,597.30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的额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5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产品品种: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在前述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与现金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5、实施方式:在前述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与现金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前述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与现金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95,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3.90元。截至2023年7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83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4,492,919.22元,募集资金净额754,507,080.78元。
截止2023年7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2,445,509.58元,其中:公司置换截止2023年11月15日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26,023,107.1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2,445,509.58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3,604,026.10元、发行费用税费3,775,5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15,665,597.30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48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665,597.30元)。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4,507,080.78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26,489,280.78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5,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1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的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95,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95,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137,738.7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6,076,145.30元,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000股,此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9.9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000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40,000,000股变更为56,000,000股(实际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计算登记为准)。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长远持续发展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为非标自动化智能装配设备、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智能装备与消费电子类智能制造设备,公司在锂离子电池制造装备领域的核心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锂电池设备制造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锂电池技术在快速发展中,设备一体化、整线化趋势显著,设备厂商需持续对设备进行迭代升级并延伸产品类别,扩大竞争优势。从锂电池行业整体市场来看,市场需求增加,但增速有所放缓,新项目招标量下降;行业“出海”趋势明显,海外市场有望成为行业增长的新拐点,随着锂电池产业技术的不断革新,锂电池向能量密度更高、充电更快、更加安全性的半固态、固态方向持续发展。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保持核心业务的行业领先优势,同时凭借非标自动化行业丰富的技术积累,在多领域进行业务拓展,积极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
锂电设备行业的付款模式一般为“3-3-3-1”,即合同签订后,客户先预付30%的定金,发货前再付30%,验收合格付30%,验收合格1年后无异常付10%。锂电设备的价值量大、回款周期较长,这导致资金实力成为锂电设备商竞争的壁垒之一。公司目前处于高速发展期,扩大产能、研发新产品均需要大量资金,资金实力的不足将导致公司订单承接能力受限及临市场竞争力不足的风险。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收1,118,705,669.45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6.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137,738.7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76%。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考虑公司目前的生产项目规划及发展战略,公司将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研发投入、项目建设、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公司需保持持续的研发投入以推进研发项目进度,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预计将快速增长,流动资金及运营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大。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投入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投资新的生产项目、补充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等方面,以此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方案履行了合法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